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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7日是第28个“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”。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,连日来,泉州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“春季守护行动”,加强校园周边路段巡逻管控,针对一些家长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,严查驾乘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,超员载人、无牌无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,并进行曝光。
(相关资料图)
泉州经济开发区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崇文街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崇文街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崇文街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、超员载人
违法地点:崇文街
晋 江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振兴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、超员载人
违法地点:晋江市磁灶镇东昇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晋江市磁灶镇锦城路段
违法行为:乘员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南山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南山路
违法行为:乘员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南山路
违法行为:乘员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南山路
石 狮
违法行为:乘员未戴安全头盔、超员载人
违法地点:南环路与镇中路交叉路口
违法行为:乘员未戴安全头盔、超员载人
违法地点:镇中路
违法行为:乘员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九二路
违法行为:一乘员未戴安全头盔、超员载人
违法地点:嘉禄路
惠 安
违法行为:无牌无证、乘员未戴安全头盔、超员载人
违法地点:霞苑路
违法行为:无牌无证、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崇文路
违法行为:无牌无证、未戴安全头盔
违法地点:崇文路
违法行为:无牌无证、未戴安全头盔、超员载人
违法地点:东岭街
违法行为:乘员未戴安全头盔、超员载人
违法地点:山霞街
交警提示
学生家长务必做到
☞1.家长务必重视学生外出交通安全,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,看好自家车辆,保管好车钥匙,防止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或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,确保学生交通安全。
☞2.驾驶机动车、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,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,正确使用安全带、戴好安全头盔,坚决杜绝无证、酒驾醉驾、超速、超员、逆行、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遇交通拥堵时,一定要克制浮躁情绪,不随意掉头、穿插,安全文明驾驶。
☞3.货车盲区危险大。要与大货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,在路口过马路时,要远离大货车视野盲区,不争不抢,主动礼让,安全过街。特别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,许多与大货车发生的严重事故过程都惊人地相似,就是在大货车慢行或停车时,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从大货车的右前角驶到其前部,最终导致被碰撞和碾压——这是最典型的右前角盲区事故形态,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!珍爱生命,远离大货车!
关注学生交通安全
孩子们的出行安全,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大事,也是全国的交警叔叔们的工作重点。针对这一特殊日子,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联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策划制作了三套海报,分别送给低龄段幼儿、小学生和初中生,请小朋友们带上家长、老师一起来看吧~
低龄段
小学生
初中生
关键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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